8月28日,澧县城管执法局联合街道、社区及公安部门依法对步行街公共区域的违法建筑物进行拆除。
据了解,步行街当事物业公司未经批准于步行街运行初期搭建7处临时性商铺,建设面积139.68平方米。城管部门多次前往现场责令商铺店主限期完成整改工作,但店主始终未能按相关要求进行有效整改。最终城管部门于8月25日下达《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目前,7处违法建筑已被全部拆除。
来源:澧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澧县融媒体中心
编辑:夏妮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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