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第十二条有关规定以及《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德市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常政办发〔2022〕28号)要求,澧县气象局决定适时开展增雨等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为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发布本公告,请遵照执行:
一、作业时间:2024年8月23日至2025年8月22日。
二、作业地点:涔南镇北民湖作业点(经度:111°51′09″;纬度:29°42′39″)、小渡口镇作业点(经度:111°54′23″;纬度:29°37′28″)、如东镇作业点(经度:112°01′36″;纬度:29°42′08″)、山门水库作业点(经度:111°30′18″;纬度:29°52′54″)、王家厂水库作业点(经度:111°31′38″;纬度:29°46′01″)、盐井镇宜万作业点(经度:111°40′54″;纬度:29°51′58″)、谭家峪水库作业点(经度:111°49′08″;纬度:29°50′39″)、石公桥水库作业点(经度:111°39′25″;纬度:29°47′58″)实施人工增雨作业。
三、作业期间,请所在社区、镇(街道)做好人影作业安全、宣传、教育等有关工作,广大群众应相互转告,并负责做好各自家中老人、小孩作业安全宣传工作。特别注意事项如下:
1.严禁非作业人员在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现场围观。
2.人影作业使用的火箭弹属易燃易爆危险品,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发现未爆炸的火箭弹或其残骸,应立即向所在地镇(街道)政府、公安机关或作业公告的部门报告,并协助保护好事故现场,严禁自行捡拾、拆卸、藏匿,以避免出现人员伤亡事故。
3.对违反上述公告内容,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由此造成事故责任自负,给国家及他人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还应追究其经济和法律责任。
联系电话:0736-3122172。
特此公告。
澧县气象局
2024年8月22日
来源:澧县融媒体中心
编辑:余梓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