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关于耕地保护的系列指示批示精神,严厉打击违法用地行为,在全社会形成依法用地的良好氛围,县自然资源局转载了省级查办8个违法用地典型案件进行通报。希望各镇(街)以这8个典型案例为戒,认真吸取教训,切实提升政治意识和法律意识,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维护土地管理良好秩序。
一、衡阳市珠晖区酃湖乡酃湖村弃土破坏耕地案。
2020年7月,衡阳市珠晖区酃湖村村民彭某未经批准擅自在本村弃土,造成村内12.68亩耕地(非永久基本农田)被弃土压占,种植条件遭到严重破坏。2020年7月,湖南省自然资源厅(以下简称省厅)通过月度卫片发现该违法行为。2020年9月,省厅对该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并作出如下决定∶责令彭某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复垦工作。衡阳市珠晖区鄙湖村村委会负责人涉嫌耕地保护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线索已移送衡阳市纪委监委。
目前,彭某已配合衡阳市珠晖区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完成复垦工作,被破坏的耕地处于耕种状态;衡阳市珠晖区翻湖乡鄢湖村原村委会主任李某林在换届选举时被取消村委会主任提名资格。
二、常宁市城市和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中湖路建设工程非法占地案。
2019年9月,常宁市城市和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违法占用常宁市宜阳办事处石洲村2.98亩耕地建设中湖路。2020年7月,省厅通过月度卫片发现该违法行为。2020年9月,省厅对该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并作出如下决定:责令常宁市城市和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停止违法建设行为,并将非法占用土地退还给常宁市宜阳办事处石洲村;依法没收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处以罚款39760元。
目前,常宁市城市和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已将非法占用的2.98亩土地退还给常宁市宜阳街道东湖社区(原宜阳办事处石洲村);被依法没收的中湖路及地上建(构)筑物已移交至常宁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罚款39760元已足额缴纳。
三、邵阳县g55—g207白仓互通连接线公路违法占地案。
2019年12月至2020年8月,邵阳县干线公路建设公司(邵阳县交通运输局二级单位,于2020年12月撤销)在未取得用地审批手续的情况下非法占用邵阳县白仓镇何伏村21.34亩土地(涉及耕地15.08亩、永久基本农田8.93亩)建设白仓互通连接线。2020年11月,省厅通过月度卫片发现该违法行为。2021年1月,省厅对该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并作出如下决定:责令邵阳县交通运输局将非法占用的21.34亩土地退还给白仓镇何伏村;依法没收非法占用的21.34亩土地上新建的建(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移交邵阳县人民政府处理;处以罚款111371元。邵阳县交通运输局、邵阳县自然资源局相关人员违法行为、履职不到位问题线索已移送邵阳县纪委监委。
目前,被依法没收的21.34亩土地上新建的建(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已移交邵阳县人民政府;罚款111371元已足额缴纳;邵阳县纪委监委尚未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决定。
四、洞口县怀邵衡铁路洞口变电所违法占地案。
2017年9月,怀邵衡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在征地手续不合法的情况下占用洞口县雪峰街道楂林村9.5亩耕地(涉及永久基本农田5.9亩)建设洞口县变电所。2018年自然资源部年度卫片发现该违法行为,并纳入2019年度国家耕地保护督察需持续整改问题清单。2021年1月,省厅对该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并作出如下决定:确认洞口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行为违法,责令其收回违法批准使用的怀邵衡铁路洞口变电所用地;责令洞口县人民政府对洞口县怀邵衡铁路建设协调指挥部相关工作人员追究相应责任。
目前,怀邵衡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已将非法占用的9.5亩土地退还给洞口县雪峰街道楂林村;经洞口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洞口县怀邵衡铁路建设协调指挥部对负责雪峰街道办事处征地拆迁、协调工作的张某邦、黎某明给予批评教育,对征地拆迁科杨某南、胡某华进行提醒谈话。
五、岳阳市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枫树山公路及沿线地下污水管网建设工程非法占地案。
2019年11月,岳阳市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在建设枫树山公路及沿线地下污水管网的过程中,超出原批准范围非法占地114.93亩(无永久基本农田)。2020年6月,省厅通过月度卫片发现该违法行为。2020年8月,省厅对该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并作出如下决定:责令岳阳市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退还非法占用土地114.93亩;处以罚款217336元。岳阳市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负责人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已移送岳阳市纪委监委。
目前,该项目已取得合法用地手续;罚款217336元已足额缴纳;岳阳市纪委监委暂未对岳阳市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责任人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作出处理决定。
六、临湘市宏建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非法破坏耕地案。
2018年11月至2020年9月,临湘市宏建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擅自破坏临湘市坦渡镇新湖村涂四垄组13.56亩集体土地取土(涉及永久基本农田10.06亩、林地1.17亩、其他园地2.33亩)。2020年12月,省厅通过月度卫片发现该违法行为。2021年3月,省厅对该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并作出如下决定:责令临湘市宏建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对破坏的10.06亩永久基本农田进行复耕;处以罚款893328元。临湘市宏建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相关责任人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已移交临湘市纪委监委。
目前,临湘市宏建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已对破坏的10.06亩永久基本农田进行复耕;罚款893328元已足额缴纳;临湘市纪委监委暂未对临湘市宏建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相关责任人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作出处理决定。
七、张家界市市政工程建设指挥部澄潭大桥建设工程非法占地案。
2020年4月,张家界市市政工程建设指挥部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张家界市永定区后坪办事处荷花社区集体土地8.65亩(涉及耕地7.53亩、林地1.02亩、水利设施用地0.1亩)建设澄潭大桥项目。2020年8月,省厅通过月度卫片发现该违法用地行为。2020年10月,省厅对该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并作出如下决定:责令张家界市市政工程建设指挥部停止违法行为,并将非法占用土地退还给张家界市永定区后坪办事处荷花社区;处以罚款26594元。张家界市市政工程建设指挥部相关责任人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已移送张家界市纪委监委。
目前,张家界市市政工程建设指挥部已将非法占用的8.65亩土地退还给张家界市永定区后坪办事处荷花社区;罚款26594元已足额缴纳;待疫情稳定后,张家界市纪委监委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问责。
八、慈利县拣花矿业有限公司矿山沉淀池、堆场传输设施及转运场非法占地案。
2020年10月,慈利县拣花矿业有限公司未经批准非法占用慈利县零溪镇拣花村9.55亩集体土地(永久基本农田)建设矿山沉淀池、堆场传输设施及转运场,其中堆场传输设施及转运场占地6.98亩暂未对耕地造成实质性破坏。2021年1月,省厅通过月度卫片发现该违法行为。2021年3月,省厅对该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并作出如下决定:责令慈利县拣花矿业有限公司拆除在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堆场传输设施,将非法占用土地退还给慈利县零溪镇拣花村;处以罚款42782元。慈利县零溪镇拣花村原党支部书记魏某堂涉嫌违规流转土地问题线索已移送慈利县纪委监委调查处理。
慈利县拣花矿业有限公司在立案前已拆除新建的堆场传输设施,在《行政处罚告知书》下达前已将土地复垦到位。
目前,慈利县拣花矿业有限公司已解除土地流转合同并将非法占用的耕地退还给慈利县零溪镇拣花村;罚款42782元。已足额缴纳;慈利县纪委监委对慈利县零溪镇拣花村原党支部书记魏某堂违规流转土地问题已启动调查。
来源:澧县自然资源局
编辑:胡玲